教會是耶穌基督親自建立的,祂邀請人延續祂在世時所建立的救世工程。按照《天主教教理》,「教會」這名詞有「召集」的意思,是指天主從世界各地召集會眾,他們透過信德和洗禮,承接了舊約時代蒙召的以色列選民,成為新約時代的「天主子民」。教會是基督的身體,而基督是教會的頭。聖神作為真理之神亦存於教會內,藉著天主聖言、聖事、德行和神恩,引領天主子民在愛德內建樹教會。
當我們每次誦念信經時,我們會公開宣認「我信唯一、至聖、至公、從宗徒傳下來的教會」,這表示我們的教會具有「普世」的特質,簡稱為「普世教會」。普世教會的最高牧者是教宗,他是聖伯多祿宗徒的繼承人,亦是基督在地上有形可見的代表。當一個地方的基督徒聚集在一起,就成為一個「地方教會」。雖然每個地方教會是建立在某個地域內,但她卻屬於普世教會的一部份,與普世教會保持共融,同歸一棧,共屬一牧。換句話說,地方教會是普世教會的縮影,而我們的「香港教區」,就是地方教會的一個好例子。
在香港教區內,堂區可以說是一個有形教會的縮影,因為堂區作為信仰團體,分享了普世教會的使命,透過生活見証和善工,使天國得以實現。因此,作為教友的我們,必須慷慨回應天主的召叫和邀請,投身教會,建設堂區,以實踐我們自領洗以來所領受「先知、司祭和君王」的三重職務。而最直接的方法,莫過於是加入堂區牧民議會或善會成為會員,為天主及其他人服務。
在1983年教會所頒佈的新《聖教法典》清楚指出,堂區牧民議會最重要的職務,就是參與教會的「牧民使命」,即是在主任司鐸的帶領下,把堂區建設成一個充滿信、望、愛的大家庭,使堂區全體教友都能積極參與宣揚福音和聖化世界的工作,並使未信仰天主的人,加入主的羊棧,即是「教會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