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教會冊封聖人需要經過以下三個程序:
1. 由教區主教嚴格調查候選者嘅生活事蹟、著作及言行,並由教廷的神學家和樞機主教進行評估與認可。經確實後,該名候選者就可被稱為「可敬者」。
2. 需要有一個因「可敬者」的代禱而出現的奇蹟,該位「可敬者」便可被封為「真福品」。
3. 若再有一個奇蹟因「真福品」的代禱而出現,經教會證實後,該位「真福品」便可被封為「聖品」,接受普世教會的敬禮。
其實,教友自領洗以來,已領受了成聖的使命,即避免被這個俗世所同化,反而要以聖子耶穌基督的教訓,聖化自己的心思念慮和言行舉止,令自己的生活符合天主的聖意。